直接殺傷型激光武器通常分為低能與高能兩類。按照美國國防部的定義,平均功率輸出不小于20000瓦或每個脈沖的能量不小于30000焦的稱為高能激光武器,而功率和能量在此界限以下的則屬于低能激光武器。但也有不少作者認為,激光武器的分類與其攻擊的目標有關(guān),低能激光武器的目標是各種武器系統(tǒng)上的傳感器、敵方指戰(zhàn)員的眼睛等對激光極為敏感的器件和部位;高能激光武器則以對方的大型武器裝備,例如導(dǎo)彈、飛機、直升機、坦克和艦船等為目標,目的是摧毀這些裝備本身而不是僅僅破壞上面的傳感器。這里將介紹前一種,而將后一類留待下面討論。
CF`tNA3fxm I-E}D"F;p[ 激光武器用于攻擊光電傳感器
z:hY{/- sglYT!O 傳感器,顧名思義,是對某些事物特別敏感的裝置。不同種類的傳感器幾乎可以探測任何信息。特別是,光電傳感器可以探測可見光、紅外輻射、微波、無線電信號等等。
Vj7(6'Hg +)C?v&N 隨著電光技術(shù)的迅速發(fā)展,形形色色的光電傳感器在各種軍事裝備和武器系統(tǒng)中得到日益廣泛的應(yīng)用。無論是激光測距機,還是激光雷達,或者是各種激光制導(dǎo)系統(tǒng),都離不開一定類型的傳感器。光電傳感器猶如這些武器火控系統(tǒng)的“眼睛”,離開它們,測距機和雷達就“看”不到由目標反射回來的激光,從而無法對目標的距離和其他運動參數(shù)進行測量,而激光制導(dǎo)導(dǎo)彈或炸彈也就無法跟蹤和準確地打擊這些目標。另一方面,如果沒有激光信號供傳感器探測,光電傳感器就會失去“感覺”的對象,更無從“傳遞感覺”?梢,光電傳感器的正常工作離不開激光,是激光使武器的火控系統(tǒng)“心明眼亮”。
4}FuoQL ?8g[0/ 但是,激光也可以做與此相反的事,即將傳感器“致盲”,從而使武器的火控系統(tǒng)無法正常工作。因此,傳感器就像人眼一樣成為低能激光武器的攻擊目標。如果注意到,將一枚正在追蹤目標的導(dǎo)彈致盲,一般來說要比把一個普通士兵致盲具有更高的“效益”,那么,光電傳感器很可能是低能激光武器最主要的攻擊目標。更何況,激光武器使人眼致盲,會遭到人類社會的譴責(zé)乃至被禁止使用,而攻擊傳感器的激光武器則不會受到任何非難。
$d4^e&s N:j"W,8 從“ 魚”到“騎馬侍從”
KJ]:0'T OAu?F}O 80年代早期,美國陸軍開始了一項發(fā)展計劃,旨在研制一種戰(zhàn)場激光武器,官方稱之為“近戰(zhàn)戰(zhàn)場激光攻擊武器”(C- CLAW)。其當時的目標是摧毀華沙條約組織武裝力量坦克和飛機上火控系統(tǒng)的傳感器。C-CLAW最初的樣機稱為“跑路者”,它的主要部件是兩臺激光器的組合,既可以用一臺激光器在遠紅外工作,也可以通過另一臺激光器在近紅外或綠光譜區(qū)工作。這無疑使傳感器防范起來十分困難。